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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市局党委办 2018-02-27 17:13 字号:

明农党组〔20189

关于印发2018年三明市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

现将《2018年三明市农业局党风廉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

2018226

中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工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五抓五看”,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以解决本系统本部门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1.抓好班子成员学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领会好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掌握好党纪党规知识。年内组织2次集中学习研讨,联系各自分管工作实际,分析查摆廉政风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防控方法和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责任领导:郑加录

2.精心组织专题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专题学习。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党支部

责任领导:曾荣儿、邓宣意

3.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及时通报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和庭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近几年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今年计划组织两次警示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党支部

责任领导:曾荣儿、邓宣意

4.严格任前廉政教育。对拟提拔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拟任领导职务)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按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把关。

责任单位:局人事科教科

责任领导:王小坚

(二)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5.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市委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意见并将主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局班子成员和各科站负责人。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郑加录

6.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站负责人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和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任务分解责任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廉政谈话或提醒谈话,谈话要记录完整、规范。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郑加录

7.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班子成员和各科站负责人年终要对照、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和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责任进行述责述廉。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科站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郑加录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8.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项目评审和选人用人等有关制度和程序,实行全程留痕备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

责任领导:王小坚、曾荣儿

9.立足抓小抓早,践行“四种形态”,多用、善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用谈话函询提醒方式,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属各党支部

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

10.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项目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项目监管办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落实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制度,积极探索农业项目第三方评估验收办法,加强强农惠农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防止利用强农惠农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和资金分配、使用等权力运行上吃拿卡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责任领导:各有关分管领导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11.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每年由局办公室牵头,对照“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和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责任,对各科站负责人落实相关责任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郑加录

12.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巡察,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制度执行以及“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

责任领导:王小坚、曾荣儿

13.对落实有关个人事项等相关制度情况进行抽查,包括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因私出国出境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责任单位:局人事科教科

责任领导:王小坚

14.加强对各县(市、区)扶贫政策执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指导,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局扶贫科

责任领导:刘辉、许惠勇

15.加强对各县(市、区)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市农业局去年督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下发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要督促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责任领导:王小坚、各有关分管领导

16.加强农村“三资”监管。认真履行好农业行政部门对农村“三资”监管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乡镇经管人员的培训、指导,进一步传导压实监管责任,年内适时组织专项巡察。

责任单位:局经管站

责任领导:肖方明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局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责任分工,经常检查指导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寓于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责任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其中,责任单位中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会同各参与单位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团结协作,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

(三)抓好督促检查。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党组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督促和落实,对属于牵头抓的工作,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属于职能部门牵头抓的工作,要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年底前,局党组就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当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进行通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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