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农业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明农党建〔2018〕8号
局机关所属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实“党员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发挥我局党员干部在围绕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推动发展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明委工综〔2018〕6号)切实落实好每位党员一年至少为所居住社区办一件以上好事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局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为民服务做表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全年
二、参加对象
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
三、服务内容
1.开展家园清洁活动。做好社区环卫保洁,落实“门前三包”,净化、美化社区环境。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培养社区居民爱护环境的良好意识。
2.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根据在职党员意愿和社区困难家庭实际情况,组织成立结对帮扶生活困难户,重点关注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帮扶活动,增强全社会参与和关爱力度。
3.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构建和谐社区,参与社区文明餐桌、纠纷调解、交通劝导等活动,积极支持并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推进邻里和谐。
四、活动要求
1.抓好思想发动。局机关党支部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部署2018年支部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规范服务程序。本着组织安排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参与居住地社区各项建设,每年至少在居住社区完成1项志愿服务项目,并填写好《市农业局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记录表》(附件)交给所在支部。志愿服务记录表由各党支部组织委员2018年12月30日前统一汇总上报局机关党委办。
3.强化信息报送。要及时督促党员上报开展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图文信息,由各党支部负责收集并上报至三明农业信息网。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在农业信息网报送2条图文信息。
附件:市农业局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记录表
中共三明市农业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