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广应用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四立一督”工作机制的通知》(闽农政改〔202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三明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联系电话:0598-8590893
邮箱:smsjgz@163.com
联系人:林英
附件:三明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