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6〕74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2026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4日至10日
联系电话:0598-8225381,8283269
联系人:范亦新,陈诗洁
附件:《2026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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