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柑橘提质增效试验示范基地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3-28 19: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5年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4〕20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福建省现代水果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任务的通知》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三明综合试验推广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农办〔2025〕1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省现代水果产业技术体系三明综合试验推广站工作任务,推进我市柑橘产业提质增效,现就2025年柑橘品质提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主体资格:市域内从事特早熟或早熟蜜桔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或专业大户。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依法登记注册(需提供相关证件),或果农(提供身份信息),主体经营正常(经营主体提供工商年检报告,果农则由村级提供证明),法人代表或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提供银行征信报告); 

  2.示范规模: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需提供如承包、转让、租赁等协议或其他佐证材料); 

  3.建设内容:①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整形修剪、合理负载、增施有机肥、病虫草绿色防控、智能水肥管理等)不少于3项;②开展柑橘果实品质提升试验1项以上;③举办技术培训或现场观摩1期;④与非示范基地相比,示范基地优质果率提高5%以上、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3%以上。 

  二、遴选数量 

  共2个,均为特早熟或早熟蜜桔基地。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填写《福建省现代水果产业技术体系三明综合试验推广站试验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附营业执照、土地证明、征信报告等材料,于2025年4月3日前上报,逾期未报则视为主动放弃。  

  2.县级初审:各县(市、区)局审核材料,择优推荐,并盖章提交推荐意见。  

  3.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名单。  

  4.公示认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 

  四、补助资金及验收要求 

  1.补助资金:对认定基地给予3万元/个资金补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品质提升试验和示范基地建设所需的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设备费、果实样品费、用工费、培训推广和宣传牌等费用。 

  2.验收要求:按照附件2要求树立标牌,项目完成后,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并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市局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主体单位。 

  五、其他事项 

  项目承担县(市、区)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联系人:张丽芳、洪曾纯,8235368 

  附件:1.福建省现代水果产业技术体系三明综合试验推广站试验示范基地申报书 

      2.柑橘提质增效技术示范基地示范牌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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