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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抓农药监管 护好饮用水源地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0-06-22 17:33 字号: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长期以来,特别是2017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农业农村部门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不断加强对农药的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我局成立了农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明确到人。建立完善了农药管理的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应急处置机制等监管机制,层层压实监管责任,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权责明晰的农药监管格局。 

  二是加强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于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全市累计受理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审批699家,核发693家。其中,中村核发3家、莘口核发11家。 

  三是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完善了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全市在生产经营的农药企业共672家全部纳入了平台监管,备案农药品种7635种,累计开展线上巡查77874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视化监管平台,实现了对梅列、三元两区共54家农药销售的实时监管。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共管氛围。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培训班等方式,开展科学用药宣传培训。2019年,开办农药经营许可资质培训2期,共培训109名从业人员。开展农户科学用药培训131期,培训人员8189人次。仅在中村、莘口就开展了宣传7次,发放《宣传单1950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5条次;张贴宣传海报70份;开办农药减量化使用培训班4期,共培训260余人次。2019年,中村乡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5.5%、莘口镇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5%。 

  五是突出执法检查,整治违法违规乱象。定期对农药经营、生产企业开展督导巡查和产品抽检,严防假劣违禁农药流入使用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农药使用情况的监管检查,落实农药使用记录制度。2017年以来,全市年均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00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3900余家次,整顿市场500余次;年均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90余家。其中,三元区年均出动300余人次,检查门店320余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农药案件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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