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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两经营者因收购、出售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被渔政查处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0-09-28 08:25 字号:

  近日,永安市渔政执法人员分别向周某、钟某当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名当事人未附有批准文件购买、出售人工繁育的黄头侧颈龟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黄头侧颈幼龟5只,并处野生动物价值的二倍罚款(分别罚款600元、800元)。 

  据悉,黄头侧颈龟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级物种,在2018年农业农村部公告发布《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人工繁育种群虽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但依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实行溯源管理。 

  该案是该市渔政中队与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队根据举报线索联合执法查获,当事人均为水族馆个体经营者,主要经营花鸟虫鱼等观赏动植物。该案成为该市近年来查获的首起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违法案件。 (永安农业农村局  罗上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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