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稳定早稻播种面积
一是落实早稻播种面积。贯彻落实全国早稻生产推进落实视频会议精神,将省厅下达的早稻播种面积8.5万亩、产量3.4万吨指导性计划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县乡、到村、到田,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监管力度,切实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尤其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6月底前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农民手中,且将补贴资金录入省扶贫惠民资金网在线监管系统,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是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多措并举做好线上线下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和答疑。加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的管理,保护和恢复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的育秧能力,指导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育足育好壮秧。
四是抓好农资供应保障。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调剂调运,推进农资到村到户。搞好农机调配、机具检修和机手培训,开展全程托管、环节托管、联耕联营、联合作业等服务。
五是 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紧盯春耕备耕关键节点,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六是强化防灾减灾。针对春播期间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研判灾害发生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落实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推进科学抗灾。
七是开展督导检查。由农业农村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站人员深入县(市、区),开展春季农业生产情况督导检查,特别是早稻播种情况,促进各项粮食生产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