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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取消台州市科田农机有限公司3WG-380A型履带自走式风送喷雾机经销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来源:市农机中心 2020-02-14 17:25 字号:

明农机〔20204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相关经销企业:

  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取消台州市科田农机有限公司3WG-380A型履带自走式风送喷雾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闽农机函〔2020〕61号)文件第二款的要求,因台州市科田农机有限公司3WG-380A型履带自走式风送喷雾机的生产企业及其福建省域内经销企业存在未主动报备产品补贴比例过高、提交不真实的补贴申请材料等违规情况。依照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第八条、第十一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第二条;《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闽农综〔2019〕83号)第四条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经销台州市科田农机有限公司3WG-380A型履带自走式风送喷雾机的三明市亿龙农业有限公司、永安市星宜农农机有限公司、永安市燕惠农农机有限公司、永安市兴惠农农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等相关违规经销企业销售所有农机产品的补贴资格。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地停止录入三明市亿龙农业有限公司、永安市星宜农农机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经销的所有农机产品补贴申请。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开出发票的农机补贴产品可以录入。

  永安市燕惠农农机有限公司和永安市兴惠农农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9日,因违规被取消补贴资格。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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