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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切实加强“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机中心 2020-10-15 17:21 字号:

  明农机〔2020〕42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切实加强“三秋”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三秋”农机安全生产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20〕90号 )精神,切实加强“三秋”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

  当前正值“三秋”农忙季节,是农业机械使用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期、高发期。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落实《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加强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20〕131号)要求,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改装改型等违法行为,对逾期未报废的,依法实施强制报废。要持续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户开展隐患排查,对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提出整改要求,指导排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

  安全宣传教育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预防农机事故的基础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三秋”重点农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布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和机具检修知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积极推进反光贴使用,确保农机夜间驾驶作业安全。要寓管理于服务,组织技术人员送技术、送服务下乡,深入农机场库棚、作业现场,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要针对近期一些地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开展警示教育,适时给驾驶人发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安全谨慎驾驶,加强事故防范,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提高农机手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快老旧农机更新和多功能拖拉机报废

  要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闽农规〔2020〕3号),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服务便民措施,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农机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多功能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规定,对照多功能拖拉机清零时间表,发挥报废补贴政策作用,引导多功能拖拉机申请办理报废回收,加快消化存量,加快存量多功能拖拉机报废淘汰进度。

  四、强化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

  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农机推广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职责,加强对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和“三秋”农机化作业重点工作落实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秋”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将工作情况报送市农机中心。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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