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时间:2023-05-31 08:53

  明农机〔2023〕24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

  2023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65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23〕24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防范意识。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农机作业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县(市、区)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安委办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农机从业人员,集中宣传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农机安全应急科普资料,演示农机新机具安全操作要领,回答群众关心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

  (三)持续推进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农机生产经营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和“五带头”宣传(带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农机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作用、带头对农业机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带头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带头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农机生产经营组织、进农村学校、进乡村、进农田场院(茶园果园与农机集市)、进农户,在城乡结合部、农机集中区域场所、农机合作社、乡村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农机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四)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要针对农机事故发生特点,定期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农机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经营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6月26-27日,市农机中心将在泰宁县举办一期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班,并联合泰宁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开展全市农机应急演练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组织参加应急部开展的“从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和各地安委办举办的“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二)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关键时间节点,策划推出形式新颖、内容鲜活的重点报道和新媒体产品。要积极向各地政府开设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投稿,向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开设专题投稿,报道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的新闻、人物风采、隐患排查治理成效、监督管理工作经验等,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强化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农机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落实各方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农机安全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县(市、区)明确1名联络员(附件2),于6月1日前反馈;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和活动总结,于6月23日前报送市农机中心。

  联系人:傅伟平,联系电话:8265275,邮箱:sm8265275@163.com。

  附件:1.202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报送要求

  2.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3.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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